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州级政府部门第一批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4-20 】 【选择字号:

 

临州办发〔20186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州级政府部门第一批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经州政府同意,现将州级政府部门第一批取消的37项证明事项予以公布。

相关部门要在取消州级政府部门证明事项的同时,指导县(市)相关部门做好对应取消工作。已取消的证明事项,相关部门不得变相设置门槛或者以其他形式要求申请人提供。各县(市)各部门要最大程度地利企便民,结合实际做好证明事项的清理精减工作,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切实提高政府行政效率。

    附件:州级政府部门第一批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

6号附件 减证便民取消.xls

州编办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