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承接省级政府部门第十九批中央在甘单位第十三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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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
承接省级政府部门第十九批中央在甘
单位第十三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及省属在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十九批中央在甘单位第十三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甘政发〔2016〕47号)要求,经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州政府承接的省级政府部门第十九批中央在甘单位第十三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32项。其中:州级政府部门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0项,取消部分内容行政审批事项1项;县(市)级政府部门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0项,取消部分内容行政审批事项1项;州级政府部门取消行政确认1项,取消政府内部管理事项1项;县(市)级政府部门取消政府内部管理事项1项;省属在临单位取消行政审批事项6项,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项。
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抓紧做好取消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立即停止审批,一律不得再进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同时要纳入清单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要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细化完善监管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
1、州级政府部门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11项)
2、县(市)级政府部门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11项)
3、州级政府部门取消其他权力事项目录(2项)
4、县(市)级政府部门取消政府内部管理事项目录(1项)
5、省属在临单位取消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7项)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7日
临州府发【2016】 89号 第19批.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