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承接省级政府部门第十八批取消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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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承接省级政府部门第十八批
取消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及省属在临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十八批中央在甘单位第十二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甘政发〔2015〕99号)精神,州政府决定取消由州人社部门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等2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县(市)、州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州关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部署,对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立即停止审批,并不得变相审批,同时要细化完善监管措施,依法依规加强监管。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