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严把“六关”强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6-08 】 【选择字号:

近年来,临夏州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精神,严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六关”, 即申请关、受理关、审核关、核准关、发证关、公告关,不断提高事业单位管理工作水平,2014年度,全州审核年度报告书、换证1695个,年审率为98%,推进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规范化和常态化。

一是申请关。在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出有关登记请求时,要求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备案)登记申请书、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事业单位章程草案、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住所证明、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强化源头管理。

二是受理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提交内容是否齐备、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确保登记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各种证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对申请材料存在的问题能当场更正的予以及时解决;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当日受理,进入下一程序

三是审核关。在审查年度报告时,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指派两名工作人员审核。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的登记条件,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是否继续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开办资金是否真实,有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防止事业单位虚报、瞒报、谎报开办资金,确保开办资金真实有效;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确保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权威性。

四是核准关。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召开局务会会议认真研究、严格核准,依法作出登记决定。对不予登记的,说明未登记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是发证关。及时向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发(缴)证章,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事业单位办事,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制作证书并根据程序打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六是公告关。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向社会发布有关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或者备案、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的文件。严格落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要求事业单位法人按规定时间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广泛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把好最后环节,使事业单位法人全面接受公告。2015年在临夏州机构编制网站上对州级135个事业法人单位年度报告书、45个变更事业法人单位、3个初始登记的事业法人单位、2个注销事业法人单位进行公告。

州编办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