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机构编制方面问题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编委、州直各单位:
根据省委第一巡视组《对临夏州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和《中共临夏州委〈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临夏州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要求,需要机构编制委员会牵头整改落实的问题有四个。现将有关整改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改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与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水平紧密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严肃纪律问责,按照州委整改方案要求和时间节点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建立起整改提高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全州机构编制工作规范有序。
二、整改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解决“编制管理混乱结构性矛盾突出总体空编与结构性超编严重”的问题
1.由州县(市)编办牵头,各单位对现有编制数、占编空编和超编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项整改。
2.对行政超编人员采取自然减员和组织调整的办法,逐步解决。首先考虑调整到有空编的行政单位,无空编的调整到有空编的事业单位。党群系统的超编人员问题,由组织部门负责在党群口转任转岗;政府系统人员超编问题,由人社部门负责在政府系统转岗。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和关键部门在空编范围内需要补充人员,优先从全州超编单位、超编人员中选调。
3.对事业单位实行满编运行的编制管理模式。通过自然减员、岗位调整、统筹使用等方式,坚持先易后难、先系统内调整,后跨系统调整的原则分步实施,解决超编问题。岗位调整方面,先由单位在系统内调整,解决不了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整到有空编的事业单位。
4.根据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重新核定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精神,州编办与教育部门尽快协商,重新核定全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5.严格执行《临夏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协调配合机制运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坚持“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先批后进”的原则,做到进人有空编、用编须申请、入(出)编严审核;在编制部门核准编制后,组织、人社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办理人员相关手续,财政部门负责核拨人员经费,充分发挥编制、职数的先导作用。
(二)解决“编制意识差,管理粗放”的问题
1.州县(市)编办编印机构编制方面的政策文件汇编,分送各级领导干部;在机构编制门户网站开设“政策法规”栏目,及时发布机构编制方面的政策文件、机构审批原则及程序,进行解疑释惑,广泛宣传机构编制政策。
2.召开全州机构编制工作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编办主任会议、全省机构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州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3.各县(市)编委要严格按照2015年州政府批准的县(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超出限额的机构进行清理整合,彻底解决遗留问题;将职能相近的机构、职责任务消失或弱化的单位予以撤销或合并,尽量减少机构总量,确保机构设置科学合理,机构作用高效发挥。
4.各县(市)编委将2013年11月以后,未按照“撤一建一”原则,自行设立的机构尽快予以撤销,确保机构数量控制在2012年底的基数范围内。
5.各县(市)编办要对现有机构逐项进行摸排,建立问题台账,并制定整改计划,5月底前将问题台账和整改计划上报州编办。从6月份开始,每月底将各县(市)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州编办。
(三)解决“混编混岗,底数不清”的问题
1.由州县(市)编办牵头,安排各单位对混编混岗进行一次大排查,具体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问题、每一个人,深入查清每个干部职工工作岗位、编制使用情况,建立机关事业单位混编混岗问题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整改。
2.州编办负责州直单位的排查登记工作,并将本次整改与推广电子编制管理证有机衔接,再次核对机构、编制、职数、人员信息。各县(市)编办对本县(市)混编混岗情况进行摸底登记,逐项整改。特别要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加强实名制系统的更新、使用和管理,务必于5月底前全面完成实名制系统更新,确保实名制系统记录的机构、编制、职数、人员信息完整准确,年底前州县(市)同步运用电子编制管理证办理机构编制业务。
3.因行政编制所限行政人员占用事业编制、工勤编制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调整到事业单位。确实有困难的单位要制定长期整改计划,持续推进。
4.事业人员占用行政编制、工勤编制,工勤人员占用行政编制,其他人员占用军转行政编制的一律退出行政、工勤编制,使用所在岗位事业、工勤编制,或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整到有空编的事业单位。
5.工勤人员占用事业编制的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按照管理权限调整到事业单位。
总之,要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做到编制、职数、岗位、工作人员相一致。
(四)解决“州纪委机关近一半人员没有行政编制、综合派驻机构至今没有完全落实编制划转计划”的问题。
1.关于州纪委监委机关超编问题。根据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编办、州人社局《关于进一步盘活编制资源的通知》精神,州编办尽快清理行政在编非领导人员自然减员所产生的空编,产生1名,划转1名,逐步解决州纪委监委机关超编问题。
2.关于州纪委监委综合派驻纪检组人员编制划转问题。根据州纪委、州编办《关于限期划转州纪委派驻纪检组人员行政编制的紧急通知》精神,州纪委与州编办共同督促州粮食局、州民委、州质监局、州宗教局等4个单位尽快落实划转任务。
3.关于州纪委监委单独派驻纪检组人员编制划转问题。州纪委与州编办共同督促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州人社局、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国土局等6个单位尽快落实划转任务。
三、整改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是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各县(市)、各单位、各部门务必从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整改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钉钉子”的精神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二)分类实施,扎实整改。要把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凡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效果不好、群众不满意的,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要进行严肃问责。
(三)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入研究,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全面落实整改工作任务,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提高全州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水平的过程。
(四)统筹安排,落到实处。州县(市)编办、组织、人社、教育、财政等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全力抓好四个问题的整改,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临夏州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8年5月16日